巴厘岛命案,我来说几点指向第三人在场的证据!

先梳理下经过,女性死者程某22岁,男性死者李某28岁,网传李某在币圈很有名,多金!

5月1号早上6:32分,李某全身赤裸,身上有大量血迹爬出房间,20分钟后不再动弹,随后酒店工作人员赶到,程某已在浴缸内死亡,浴缸装满了水,边缘还有一瓶红酒!

通过法医,李某仰面躺在走廊上,尸体左右两侧都有开放性伤口一道伤口有11-12厘米长。他的背部也有几处伤口,左右手都有割伤和几处擦伤。法医认为,开放的伤口可能是利器造成的。

程某的颈部有勒痕,形成一道道线,右手、右膝和右边额头上都有淤伤,左胸和左臂下有水泡,被发现时嘴巴和鼻腔里还在往外冒白色的泡沫

房间里有许多贵重物品都没丢失,没有显示出盗窃的迹象。而法医又说,“从受伤的角度看,自己自残或者受到别人的攻击都有可能。”总之警察对媒体的说法都,目前不清楚是自杀还是谋杀。

这个说法,仔细品品,是有倾向性的,重点落在有可能是自杀上,毕竟靠旅游为支柱的产业,这么高档的酒店发生这种丑闻,以后谁还敢去旅游?

从两位死者的死亡状态来看,首先自杀肯定不成立,如果两个人自杀,怎么会选择这种赤身裸体不体面的方式呢?而且还是这么痛苦的方式!

那么两人发生了矛盾,男的杀女的后自杀有可能吗?李某手臂有受伤,说明李某生前有防御过,但是背上的伤怎么解释呢?自杀用刀砍自己背部?然后后悔了爬出去寻求帮助?显然疑点重重!

那反过来可能吗?女的应该没有力量跟男的搏斗吧,男的身上都是刀伤,女的身上没有刀伤,难道男的是站着不动给女方砍?

结合仅有的流露出的照片,鱼缸边上还有一瓶红酒,说明当时的氛围应该还不错,而且两人最终死亡时,都是赤身裸体,说明两个人应该很享受这次旅行,有矛盾的概率很低很低,无论如何,再怎么吵架,也不会光着身子吵吧!

那么可能是他杀吗?目前有证据指向吗?

其实警方一直在说室内有很多贵重物品没有丢失,试图引导不是入室抢劫杀人的性质,论调一直在往自杀等方向上引导

本案最重要的凶器一直没有被提起,既然有伤,有勒痕,现在有没有发现凶器呢?其次除了正门外,据网友反馈,阳台移门也可以进入的,阳台通往没有监控覆盖的沙滩。警方是不是可以通过阳台有没有锁来个初步判定,如果阳台锁了,而正门没有人员出入,那就是个闭环,这也可以指向没有第三人!

反正目前看来,自杀或者两人冲突导致的证据完全没有,只能等待进一步调查,但是涉事酒店出来说话了,案件已严重影响酒店形象了!这个时候出来说这个话,挺耐人寻味的

标题:巴厘岛命案,我来说几点指向第三人在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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