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罗聪冉 法治日报
近日,
沉寂多年的歌手刀郎
推出新专辑《山歌廖哉》,
其中新歌《罗刹海市》引发关注,
在社交媒体上掀起网友解读热潮。
据悉,
刀郎的新歌《罗刹海市》和
《聊斋志异》中的一篇故事名字一样。
于是,
不少网友查阅
《聊斋志异》的同名篇章,
试图解读《罗刹海市》的“弦外之音”。
针对刀郎新歌中
“他见这罗刹国里常颠倒,
马户爱听那又鸟的曲,
三更的草鸡打鸣当司晨”的表述,
有网友“对号入座”地认为,
这是在评论歌坛往事,
自发将这首歌和某些歌手关联,
猜测这是刀郎对他们的批判。
不过,
也有网友认为不应过度解读,
这首歌是《聊斋志异》里的故事背景,
跟其他歌手没有关系,
“想太多了”。
各种解读背后,
如何从法律角度
看待《罗刹海市》歌词?
网友猜测刀郎的歌含沙射影
有法律风险吗?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影视文娱业务中心总监马丽红的专业解读!
新歌《罗刹海市》被指“内涵”其他歌手,
刀郎摊上事了吗?
从《罗刹海市》的歌词来看,难以看出该歌曲涉及影射或“内涵”其他歌手。在没有确切依据的情况下,直接将歌曲解读为“内涵”“复仇”其他歌手,其实是对作品意义的窄化。对于刀郎是否会因此侵权,主要取决于该歌曲是否构成了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如果他的歌词中并未明确提及任何具体的名字,同时也没有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那么歌曲便不会因此构成侵权。
网友猜测刀郎的歌含沙射影
有法律风险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网友的猜测性言论与事实明显不符,且存在侮辱、诽谤等情形,涉嫌侵犯被评价人的人格权,被侵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另一方面,网友也有“公众评价权”,即对社会事件有作出评价的权利,公众人物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同时,作为公众人物也应谨言慎行,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如果的确存在不妥言行的,也应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作者|罗聪冉
来源|法治日报
标题:《罗刹海市》引热议,网友猜测刀郎借歌“报仇”有法律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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