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回应降低英语教学比重建议”登上微博热搜。降或不降,各有理由,见仁见智。
图据视觉中国
当然不必重视英语到畸形的程度,但回顾过去一个多世纪会发现,英语其实是对外传播中华文明、实现中国文化输出的一个工具。简言之,要让世界领略论语史记、苏轼红楼的魅力,现阶段更需要精通英语的中国人而非外国人。
三位先行者,可以为证。
壹
一开始,辜鸿铭的外语比中文要好得多。
1857年,他出生于马来西亚槟城的一个华侨之家,因为马来西亚当时是英国殖民地,因此英语基本也可以算作他的母语。十岁时,他被养父布朗带到苏格兰,从此开始在欧洲十一年的游学生涯。他学拉丁文希腊文,背英文的弥尔顿和德文的《浮士德》,各种语言砍瓜切菜一般悉数掌握。21岁回到亚洲在新加坡任职时,中国文学只读过翻译本《聊斋》。
在这里,他遇见了正好从新加坡回国、著有《马氏文通》的中国学者马建忠。两人一见如故,长谈三日,之后辜鸿铭立刻辞职,返回槟城闭门攻读中国书籍。他后来回忆,“在新加坡与马建忠的会晤,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经历,正是马建忠,使我改变成为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1884年,已经回到故国的辜鸿铭被张之洞招揽入幕,为其负责外事顾问、翻译及对外交往等事务。入幕之初,辜鸿铭在张之洞寿宴上与大儒沈曾植相逢,辜高谈阔论沈却一言不发。辜鸿铭问起单向交流的原因,沈回答:“你说的西学西法我都懂,但你要懂我的话,还须读二十年中国书。”
看似狂妄,但却就此折服了辜鸿铭,从此他“穷四书、五经之奥,兼涉群籍”,全身心深耕中国文化。看过欧洲和世界之后再审视中国传统文化,有比较有鉴别之后,辜鸿铭的眼界、见识和价值判断都远非闭目塞听、自大成狂、不知域外为何物的遗老遗少相比。而他的选择,便是从此矢志不移从事中国传统文化输出的事业。
辜鸿铭以前,虽然也早有传教士将《四书》等经籍译介到西方,但传教士英文虽好、文化根底却不足以传达典籍之精髓。1898年,辜鸿铭英译《论语》正式刊行,一问世就广受欢迎。日本学者清水安三就认为,若是不谙中文,读辜鸿铭的译本比读原著更易于理解孔子的微言大义。
1915年,辜鸿铭用英文写就The Spirit of the Chinese People(《中国人的精神》),以英文向世界宣传中国传统文化。他宣称中国人有与众不同的文明与精神:博大、淳朴、深沉;他阐述中国人既有成年人的智慧,又能过着赤子之心一般的生活;他深信中国的传统文化,是拯救世界的良方。
去头上辫易,去心中辫难。辜鸿铭至死都维护他所热爱的中国文化,不论这文化在其它人眼中有多少疮疤,更用远高于同辈人的英文水平向世界推介着中华文明。他实在是有这样的底气:从哥伦比亚大学归来的胡适,当年是北大最年轻的教授,然而辜鸿铭听到胡适用英语念诗时说:“英国下等人的发音!”
作为中国文化输出的近代先行者,辜鸿铭当之无愧。而林语堂堪称他的传承者,因为更明白西方需要的是什么。
贰
1936年12月,一场事变引来举世震惊。哥伦比亚大学邀请三位中国名人陶行知、胡秋原、林语堂,对西方听众演讲此事。另两位都行云流水侃侃而谈,唯独林语堂发言首先却讲Chang“张”和Chiang“蒋”并非一回事:抓人的是Chang,而被抓的是Chiang。
结果全程下来,听众对林语堂的发言反应最明显最热烈。林语堂太清楚了:中国人天然明白无需废话解释的东西,在西方普通听众那里也可能是门槛。光是让他们搞清楚两个姓不一样,就要费一番唇舌才行。
1895年,林语堂出生在福建龙溪的一个乡村牧师家庭。跟辜鸿铭相似,林语堂一开始也是读的英语书多过汉语书。他十七岁进上海的圣约翰大学,当时公认学英文最好的高校,一年级就进入了英语刊物ECHO的编辑部,而手中的毛笔也被自来水笔代替。直到出国到莱比锡大学留学,才踏着四十年前辜鸿铭在这里的足迹,开始重新攻读起中文典籍来,也就此读成了学贯中西的一代文人。
1935年,林语堂在美国出版了英文写成的My country and My People(《吾国与吾民》),是他在世界文坛的成名作。这本旨在向世界介绍中国人精神、品性、嗜好、志趣的著作,改变了许多西方对中国和中国人固有的偏见。即便如今,在中文著作里也很难找到一本对中国和中国人具备如此精准洞察而又充满温情的同类型作品。
两年后的The importance of living(《生活的艺术》)再获成功,书中谈及中国人如何观山玩水、品茶饮酒、听雨赏雪、栽花养鸟。在中国人看来,生活的享受是一种态度:不在物质多寡,在于懂得如何享受。
跟辜鸿铭译介《四书》这样的儒家经典不同,林语堂既用英文写苏东坡传,也把老子《道德经》和沈复《浮生六记》译为英文推介给西方,他让世界看到的是中国有别于儒家传统士大夫的道家气质。林语堂本来准备将《红楼梦》译为英文,但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动笔,干脆就仿照《红楼梦》写了一本类似的书Moment in Peking(《京华烟云》)。这本书一开篇,林语堂起首就是一段《庄子·大宗师》:
To Tao, the zenith is not high, nor the nadir low; no point in time is long ago, nor by lapse of ages has it grown old. (夫道,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
“纵令这尘世是一个黑暗的地牢,但我们总得尽力使生活美满。”《生活的艺术》里的这句话,可视作林语堂的自况:他一生都致力于把他体会到的中国式美满写成英文,让分不清张和蒋的西方人知道。1976年他逝世时,有报纸社论为他盖棺论定:
“林氏可能是近百年来受西方文化熏染极深、而对国际宣扬中国传统文化贡献最大的一位作家与学人。其《吾国与吾民》及《生活的艺术》以各种文字的版本风行于世,若干浅识的西方人知有林语堂而后知有中国、知有中国而后知有中国的灿烂文化。尤可贵者,其一生沉潜于英语英文,而绝不成为‘西化’的俘虏,其重返中国文化的知识勇气,及其接物处世的雍容谦和,皆不失为一典型的中国学者。”
林语堂关于中国的英文著作,即便回译为中文,如今也仍然不过时。而由中国人来将《红楼梦》译为英文的夙愿,是由杨宪益和夫人戴乃迭来完成的。
叁
杨宪益比林语堂小二十岁,1914年出生于北京。祖父杨士燮翰林出身,父亲杨毓璋自日本留学回国后出任中国银行行长。锦衣玉食的杨宪益,从小就在自家的私塾里读四书五经、唐诗宋词。
因为要上的教会中学都用英文教学,所以家里给杨宪益在入学前就请了家庭英文教师补习了一两年英语,高中时读英美文学名著就没大问题了。1934年去英国留学,他只用了五个月补习希腊文和拉丁文就通过了牛津的入学考试。据说眼高于顶的钱钟书曾评论,在牛津为数不多的十几个中国人中,杨宪益是“唯一还可以谈一谈的。”
1940年,杨宪益带着一心要嫁给他的Gladys Margaret Tayler(戴乃迭)回了国,两人在重庆成婚。比杨宪益小五岁的戴乃迭出生在北京,回英国后考入牛津,在牛津的中国学会上认识了杨宪益。后来戴乃迭曾开玩笑,“我爱的不是杨宪益,而是中国传统文化。”
杨宪益和戴乃迭
回国后,杨宪益和戴乃迭进入当时的国立编译馆,在馆长梁实秋的指导下工作。他们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把一部《资治通鉴》译为英文,由此也开启了两人大半生的译介生涯。
从《离骚》到唐传奇、从《儒林外史》到《打渔杀家》、从《白蛇传》到《孔乙己》……他们是把《史记》推向世界的第一人,翻译的鲁迅作品也是国外高校通常采用的蓝本。而他们的最大成就,还是翻译《红楼梦》。从1960年代开始着手翻译,到1976年全部完成,其中甘苦不足为外人道。
从先秦散文到当代作品,杨宪益夫妇联袂翻译了近千万字的百余种作品,在中外翻译史上蔚为大观,学界慨叹“几乎翻译了整个中国”。而翻译是一种看似容易、其实艰难的工作,翻译家罗新璋曾经这样描述傅雷:
“你想想傅雷花了多少代价?南汇400亩田,就成就了一个翻译家,培养了一个钢琴家,现在有400亩田,我在家里干什么不行?他的环境和别人不一样,一楼娘姨,二楼老婆,有人要来见,老婆先把他们挡掉了,他在三楼,几个小时琢磨一个字,那时候还没有法汉字典,他就是看原文翻译,这是真正的翻译。现在的人都是字典翻译,最蹩脚的就是字典翻译,直译本是永远不好读的。”
为了要让外国人能明白“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的字面义和引申义,杨宪益和戴乃迭不知花了多少心血,才有“One is an immortal flower of fairyland, The other fair flawless jade”的句子。没有精深的中英文功底,即便译出也无法吸引西方读者,更遑论被打动?杨宪益的英文越优秀,才越能将中国文化中难以言传的精妙让西方去咀嚼和理解,这是如今的机翻尚不能企及的。
无论辜鸿铭、林语堂还是杨宪益,都是在浸淫西方文化甚深之后,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为中国传统文化发声。他们拥有母语一般的英文水准,但他们最终都以此为工具,将中国的文化声名远播、发扬光大。他们英文再好,也没人担心他们数典忘祖、没人怀疑他们崇洋媚外。
如今前贤已逝,后来人若欲薪火相传、推广输出中国文化让世界赞叹赏识,仍然需要尽可能熟练地掌握英语这门工具。就像刘慈欣的《三体》虽好,也还需要刘宇昆的精到英文翻译,才能让奥巴马也读得爱不释卷、网飞砸下重金投拍。
而前人更已经以英语为例子来证明:对西方文化有多深的认识,对本国文化往往也才会有多大的迷恋。
启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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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精通英文之后,他们开始努力输出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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