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 山西新增本土“40+19”,太原市疫情防控办最新健康提示 2022年10月17日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2年10月16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0例(大同市平城区21例、大同市云州区11例、朔州市朔城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2例、新增确诊病例1例、朔州市怀仁市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忻州市五寨县1例、忻州市偏关县1例、临汾市永和县1例、吕梁市文水县1例)。当日治愈出院7例(太原市尖草坪区1例、太原市晋源区1例、晋中市平遥县1例、晋中市祁县1例、运城市盐湖区3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72例,治愈出院353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319例(太原市小店区2例、太原市迎泽区2例、太原市杏花岭区1例、太原市尖草坪区3例、太原市万柏林区7例、太原市晋源区21例、大同市平城区76例、大同市云州区20例、长治市潞州区1例、长治市屯留区1例、晋城市沁水县1例、朔州市朔城区5例、朔州市应县1例、朔州市怀仁市1例、晋中市榆次区1例、晋中市祁县32例、晋中市平遥县2例、运城市盐湖区56例、运城市万荣县46例、运城市绛县3例、运城市芮城县4例、运城市河津市1例、忻州市宁武县3例、忻州市五寨县1例、忻州市偏关县3例、忻州市原平市1例、临汾市尧都区1例、临汾市洪洞县1例、临汾市永和县1例、临汾市侯马市1例、吕梁市离石区3例、吕梁市文水县3例、吕梁市临县2例、吕梁市孝义市8例、吕梁市汾阳市4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2022年10月16日0-24时,山西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145例,治愈出院145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2022年10月16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9例(太原市晋源区1例、大同市平城区3例、大同市云州区1例、朔州市朔城区2例、晋中市榆次区2例、忻州市五寨县1例、忻州市偏关县1例、临汾市尧都区1例、吕梁市文水县1例、吕梁市孝义市6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3例(朔州市朔城区2例、朔州市怀仁市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9例(太原市迎泽区1例、太原市万柏林区1例、朔州市朔城区2例、晋中市祁县3例、运城市盐湖区1例、临汾市侯马市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34例(太原市迎泽区2例、太原市尖草坪区2例、太原市万柏林区9例、太原市晋源区46例、大同市平城区28例、大同市云冈区1例、大同市云州区11例、长治市潞州区1例、长治市屯留区1例、朔州市朔城区5例、朔州市应县2例、朔州市右玉县1例、朔州市怀仁市1例、晋中市榆次区2例、晋中市祁县27例、晋中市平遥县1例、运城市盐湖区123例、运城市万荣县17例、运城市绛县1例、运城市夏县12例、运城市平陆县2例、运城市芮城县3例、忻州市五寨县1例、忻州市保德县1例、忻州市偏关县1例、临汾市尧都区1例、临汾市襄汾县1例、临汾市洪洞县8例、临汾市汾西县1例、临汾市侯马市2例、吕梁市文水县1例、吕梁市孝义市16例、吕梁市汾阳市3例)。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7370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332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826人。

来源:山西省卫健委

太原市疫情防控办10月16日健康提示

10月1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病例17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68例。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市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

一、7天内有国内疫情风险区的返(抵)并人员,特别是10月8日以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柳州市城中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亳州市蒙城县;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汉阳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台州市路桥区;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朔州市怀仁市、吕梁市文水县等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返(抵)并人员请提前登录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检疫预登记。

三、社区(村)要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全面掌握辖区风险人员底数,落实好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要求,杜绝失管失控。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

五、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精简不必要的会议和大型群众活动,倡导从简举办婚丧嫁娶等活动,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承办方、举办方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七、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6日

来源: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标题:10月16日 山西新增本土“40+19”,太原市疫情防控办最新健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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